*、项目内容:医疗设备一批
2、用 途:医疗用;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先生、陈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冯女士 |
电话: | 0668-228*2**、228**** | 电话: | |
传真: | 0668-2**0**0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光华南路**8号润威商厦8楼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2*000 | 邮编: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 ||
帐号: | 64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