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采购
发布时间:20*8-02-06
采购单位: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
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字*8-42)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采购。
二、项目编号:BQCG20*8J0*0。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80万元)。
四、采购内容:超声诊断仪(详见竞谈文件)。
五、交货时间:20*8年02月2*日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六、交货地点: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经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核查内容: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期间需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提供投标登记期间内的查询结果,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申请将被拒绝。
八、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8年02月06日至20*8年02月0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至**:00,下午*4:0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本项目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且必须到场参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鹤岗市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8年02月**日0*时*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
地 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42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0**8*8*0。
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谐大道**8号G2栋*单元2*层。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88468288**。
20*8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