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8-0*-02 **:*4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8号美年广场D座40*-404号)采购文件售卖处
投标地点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本项目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8号美年广场D座40*-404号,028-8**8*268、6*******转80*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用途:用于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第一包*6万元/年,三年共*68万元;第二包66万元/年,三年共**8万元;第三包8.6666万/年,三年共26万元;备案登记编号:246;二、本项目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26*8**;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