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院属各单位:
2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申请接收
*.我校2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年*月**日开始,20**年*月*0日*6时截止,逾期将不受理。
2.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此次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原则上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须采用本人的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线填写。
三、 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与提交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项目指南待官网发布后统一公布,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8年*月**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二级学院汇总后于*月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nsfc.gov.cn)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实行在线申请二级单位管理制,即申请人将《申请书》上报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检查、汇总后上报至学校科技处。
4.申请人在所在二级学院设定的本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将全套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和所有主要参与人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相关附件)一式两份,以及签字盖章的《湖北医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ISIS系统和学校不再提供“查超项”服务。请注意,由于少量人员信息存在错漏等特殊情况的存在,在提交《申请书》时,ISIS系统可能无法对个别项目“超项”情况示警。为避免出现申请项目超项初审不予受理的情况,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自行负责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
特别提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受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含申请人及参与人员),保证其真实有效。包括:
*)人员的身份证件号。拥有中国籍的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一律采用本人护照号。
2)人员所在院系所。为人员所在二级学院的准确全称。此选项为下拉菜单选择,不得空置不选。如果因工作调动,申请人或参与人须及时更新院系所信息。院系所归属信息缺失或错误的申请人,学校无法提交其《申请书》。
*)人员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一栏请尽量使用湖北医药学院邮箱;“联系电话”一栏请填写可联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4)单位地址:湖北医药学院人民南路*0号。
8.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直接费用中各项科目不设比例上限。“劳务费”一般情况下建议不超过*0%。“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直接费用*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0.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0*8年《指南》新增《科研诚信须知》,申请人及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文本不应高比例重复,不得出现“抄袭”或“自我抄袭”的现象。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文本和数据库中已有的各类文档内容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提交给评审专家。
*2.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请申请人特别注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著名第一/通讯作者,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书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
**.20*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学校只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20*8年,部分科学部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签名时请采用楷体,并保证签名和打印的姓名汉字一致。不一致的申请书将被筛除。
*8.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签字同意其申请项目的函件。在《同意函》中导师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对于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的申请,还需要附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本校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0.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湖北医药学院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的说明(湖北医药学院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2*.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年*月*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 年*2月**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2月**日。
22.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2*.项目申报中有可能涉及到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实验动物伦理学研究,请申报人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并提交至二级学院,学院汇总后,于20*8年*月2*日前交至科技处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核。
24.系统操作上的疑问,请务必先查阅ISIS系统角色培训。链接如下: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res/html/train.html
四、 二级学院的职责
(一) 申请书的准备
*.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的申请工作量制定本单位的申请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应在校内截止时间之前,并应避开在线申请的网络拥堵。
2.二级学院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需注册ISIS系统用户的信息,并汇总提交至科技处。敦促申请人更新个人信息,检查,汇总本单位《申请书》。
(二)申请书的检查
*.二级学院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
4.二级学院应检查《申请书》上的签字是否完备、真实;申请人是否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二级学院发现申请材料存在问题时,应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书》在线退回至申请人。
(三) 申请书的接收和上报
*.二级学院在校内截止时间之前将本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汇总,按ISIS系统生成清单的顺序排序,会同本单位《湖北医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承诺函》、《湖北医药学院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和《申请项目清单》一并交至科技处。
6.《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公章”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和科技处项目处联合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盖学校公章。
(四)、20*8年度学校根据各单位高人数、前二年申报项目数量、已有承担在研国家基金项目情况,下达各单位20*8年应完成的申报指标。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挖掘资源特色和优势,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提前组织本单位老师进行积极申报,尽量避免仓促和盲目申报,提高标书书写质量和课题中标率。
各单位20*8年应完成的申报、中标任务
单位
20*8年申报数
20*8中标任务书
基础医学院
*2
6
药学院
6
2
第一临床学院/附属太和医院
*8
6
第二临床学院/附属东风医院
**
*
第三临床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
*
第四临床学院/附属襄阳医院
*0
2
第五临床学院/附属随州医院
*0
2
第六临床学院/附属安康医院
*
*
第八临床学院/附属坪山医院
*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2
口腔医学院
*
*
护理学院
*
*
公共卫生管理学院
*0
2
五、 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
时间段
工作内容
备注
20*8年*月2日-20*8年*月*日
李和校长、王云甫副校长与科技处前往各附属单位调研。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完成个人信息更新、个人简历在线填写和个人科研成果在线检索。为新申请人开通ISIS账号。个人信息在ISIS系统中更新,个人简历填写和科研成果搜索在 成果在线 功能模块中完成。
20*8年*月*日-20*8年*月**日
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科技处指派一名专家参与)。
20*8年*月*6日-20*8年*月2*日
各单位择优组织校内专家一对一进行标书修改,择优上报至科技处。
申报人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上交至各二级学院
20*8年*月24日-20*8年2月4日
学校对择优上报的申报书,组织校内专家一对一进行标书修订,择优送外审。
20*8年2月*日-20*8年2月**日
根据外审结果,学校择优邀请校外知名专家一对一进行标书修订。
20*8年2月**日-20*8年*月*日
项目申请人最终修改完善申请书及提,打印纸质的申请书上交学院,学院汇总后进行审查、上报。
申报人填写《形式审查表》上交至各二级学院。纸质申请书必须胶装,双面打印,签字页朝外作为封底,否则不予接收。
20*8年*月*日-20*8年*月*日
科技处对全校申请书进行汇总、排序和检查签名遗漏等形式审查,在线审核提交,盖章。
20*8年*月*日-20*8年*月*4日
针对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返回修改,重新进行审核.
20*8年*月**日
科技处将全校申请书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技处
20**年*2月28日
附件【相关附件.docx】 附件【2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更新要点(医学科学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