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 概 述
*、医院信息化简介
目前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的建设主要有门诊收费、住院结算、护士(医嘱)、药库、药房、物资、医生站系统、电子病历系统、检验系统等模块。
2、招标目的
由于医院的发展,各项工作日益扩展,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向病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医护人员提供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医院决定“在现有医院信息系统基础上,增加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
*.总体需求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要求投标人具有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需求所必须的应用软件,能提供客户化开发工作,应用软件功能扩充、修改、维护,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建设内容。
医院所需基本模块和功能附后。
二、软件功能要求*、软件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下发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软件工程的标准,保证系统质量,提供完整、准确、详细的实施文档资料、书面的操作说明。
2、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可在实际运行中按院方需求修改。
*、数据采集和处理遵循原则:
l一致性:保证数据只有一个入口,做到数据一次录入,多处共享。
l完整性:系统具有多级数据校验和质量控制;
l同步性:与现有医院HIS系统实现同步;
l安全性:不能与在用系统软件产生任何冲突、不可预见的错误及数据丢失等隐患;
l无缝兼容性:兼容现有医院在用模块的全部功能。
4、有后期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提供具体措施内容。
*、必须对院方原有医院管理系统模块完好保留,无须改动并确保院内各项管理系统软件实行无缝链接,使用系统运行正常。如果因软件框架不统一,数据结构不兼容,无法与现用主体模块对接,造成数据丢失、崩溃无法恢复等严重问题,而引起整个医院管理系统无法使用的,中标商给予全部赔偿。
三、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实施时间要求:符合实施条件后的60日内完成。
(2)免费培训软件操作人员并达到熟练操作程度。
(*)对所提供的产品保证*年免费质保,终身维护。
(4)对客户提出的申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积极协调,了解需求并协商处理方法,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不推诿责任。
四、软件功能明细*、临床路径信息系统
系统支持通过与电子病历和HIS系统的功能深度整合,在完成路径计划工作的同时完成相关的“诊疗工作”“重点医嘱”“书写病历”等工作,实现通过计算机干预的诊疗流程标准化的管理,达到了缩短患者住院天数,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提高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的目标。主要功能应包括:
(*)专家配置管理
系统专家配置引擎可以灵活选择病种的诊疗特点及治疗的流程,灵活配置各种诊疗活动的标准流程、标准时间、标准住院日(手术前标准住院日、手术后标准住院日和总住院日;化疗前标准住院日,化疗后标准住院日和总住院日;针对一些内科病种无需确定手术日),对每一个病种的标准用药项目、标准检查检验项目和治疗措施项目进行配置设定。统一医院在疾病治疗过程的核心标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不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失误,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
(2)临床路径执行
支持通过嵌入住院医生工作站,根据预设的标准流程对医务人员的诊疗工作进行规范和干预,实现疾病治疗过程中的标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相应的诊疗工作或医务人员自主修改预设诊疗工作,系统将发出“预警”信号,并要求医务人员提交“原因”,以备查考。功能包括:入径导入、转换路径、调整路径、删除路径、发生变异、执行监控等操作。病人进入路径后,医生执行路径,临床路径定义的医嘱项目会自动在医嘱界面自动生成。
(*)统计查询
所有患者入径信息及变异信息将实时传递给相应的医院管理部门,管理者除可浏览所有入径患者信息外,可对“标准路径”以外的变异诊疗行为进行必要的评估分析和干预。变异信息可根据分析需要进行分类统计,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可进行工作效率评价、医疗质量评价、经济指标评价等。
四、项目预算:280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临床路径、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专业从事软件开发、销售、服务的企业法人;
(2)在新疆地区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有专业的软件工程师能提供及时的服务。
(*)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
报名时间:20**年**月28日-20**-*2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
中标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投标保证金*600。
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两本,投标书内容包括所投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货物(服务)参数、资质文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等(以上文件都要加盖公章),并将所有投标文件统一放进大号信封袋里密封。
标书密封要求:所投标书必须全封闭,四周以白纸密封,在信封封面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不能标明公司名称、不能盖公章,凡是不按要求制作标书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企业在投标书中必须注明所供货物是否为本地企业及生产企业名称、数量、价格合计,标书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有封皮、目录、页码,如无以上说明,投标报价视为无效,采购中心不予接受。
提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阿克苏市支行营业部
帐号:****0*04000**0*(投标保证金帐号)
收款单位: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从即日起,投标商请以企业名义(基本户)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将款项汇入我中心保证金账户;不允许以个人或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未通过基本户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年*2月*日上午*0:2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室*号投标桶。
八、开标时间:20**年*2月*日上午*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室。
十、本公告同时在:阿克苏地区政府网、新疆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网、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专栏上公告。
十一、联系人:苗芹 电话:0***-2*82088
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