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编号:MYZHCG20**-0*8)
二、采购单位:眉山市人民医院
三、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四、评标方法:询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项目预算:6万,
七、采购项目执行部门:眉山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公室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纪的行为和记录。
*.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近三年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及项目完成验收手续复印件)
*.提供产品相关资质证明(国家标准及消防主管部门要求)
*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投标人报名和标书购买时间、地点及要求。
*.自20**年*0月*0 日至20**年*0月 *2 日每日上午8:*0-**:*0、下午*4:*0-**:*0(节假日除外)在眉山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0*室(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288号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楼*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余均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年*0月 ** 日**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 开标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楼4楼40*室。
采购执行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8*2* 联系人: 姚先生 徐先生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于眉山市人民医院官网
眉山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