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号楼消防水管改造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TD-QY-20**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号楼消防水管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NTD-QY-20**02*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名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号楼消防水管改造项目
*
2* 万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 包
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号楼消防水管改造项目
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号楼消防水管改造项目,详见货物清单及相关附件。
*、保修期:按厂家保修承诺。
2、售后响应时间:按国家规定 ,全年无休。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4*日历天。
2、项目现场: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
*、合同付款:全部货物验收并安装合格后付工程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总体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
*.4有上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三证合一”情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材料中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第4条所需材料。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单独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二份(格式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 年* 月** 日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号二号办公楼三楼*0*室 原省建三公司二号办公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徐庆 浩
电 话:***0**24*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 灿
电 话:0***-*8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