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用制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项目名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用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0***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招标范围: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医用制氧系统采购项目,不含但不限于制氧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或制造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采用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
*、投标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国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6年0*月0*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年度、2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6]*2*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0**年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