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宣威市财政局批准,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受宣威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拟对“宣威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CT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宣威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4*-**42*****0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44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6、服务地点:宣威市中医医院;
*、采购内容:核磁共振、CT维保服务*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所有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4、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6年~20*8年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连续*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材料须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近*个月社保证明);
6、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6〕*2*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基本
开户账号:**00 *6** **00 **00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