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装饰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装饰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ZHZB-20**-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滨
项目联系电话:*844***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与博硕路交汇北行*00米本工程项目地
联系方式:李工***4*840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海滨*844***6*2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号西安花园小区*号楼*单元**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装饰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采购材料及数量:(第一标段)2.0mm厚PVC塑胶地板***24平方米、(第二标段)0.8mm厚钢质瓦楞复合墙板抗菌粉末喷涂(全亚光)8K *0*08平方米;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 货 期:合同订立后*0天;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医疗环境卫生、环保要求,安装后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工程标准并达到消防验收及室内环评验收标准。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6*8.*4*6万元;第二标段:640.668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不是所投生产商,必须出具生产商销售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书;(4)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年04月0*日 0*:00至20**年04月**日 *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号西安花园小区*号楼*单元**0*室
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法人授权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4)产品取得国际、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号西安花园小区*号楼*单元**0*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年04月2*日 **:00
五、开标时间:20**年04月2*日 **: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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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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