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方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财政电子票据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财政电子票据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SXFH-2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长治市和平西街82号
联系方式:任先生 0***-**2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方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申女士 0***-*0***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治市长兴中路*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财政电子票据系统采购,招标人为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财政电子票据系统采购
2、项目编号:SXFH-20**0***
*、预算金额:*260000.00(第一包:420000.00;第二包:840000.00)
4、本次招标划分为二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将该包中内容拆开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响应规定为准。
6、服务地点: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具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须知
第一包:
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软件著作权;基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年06月06日 *0:00
五、开标时间:20**年06月06日 *0:00
六、开标地点:
长治市鹏宇国际大酒店**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