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CY2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86*266*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4-86*266*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女士 024-228*28*8-80*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0*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0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2台
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基本概括: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注册表);*.2. 如果投标人是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不是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年0*月2*日 08:*0至20**年04月*0日 *6:*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0*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008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年04月**日 **:*0
五、开标时间:20**年04月**日 **:*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0*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年0*月2*日起至 20**年0*月28日(每天8:*0时--**:*0时、**:00时--*6:*0时,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须携带: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信用中国”网站的报名当日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注:须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年0*月2*日至开标截止日期前,每天上午8时*0分至**时*0分,下午**时至*6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0*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008室)购买招标文件。发售价格:600元/本,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