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净化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净化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DBJC-2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奕琼
项目联系电话:0***-22**6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八一大道
联系方式:吴先生,0***-2**42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奕琼,0***-22**606
代理机构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检验科净化系统及配套设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二)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若暂无信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4*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