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核医学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8-0*-*6 至 20*8-0*-2* 撰写单位: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晓川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核医学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委托,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核医学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ZC20*80*0020*)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0* 核医学改造工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提供的铅钢复合防护板或铅木复合板或铅板或铅玻璃需具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核发的检测报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有辐射防护工程施工的内容。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8年*月*6日起至20*8年*月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6层*602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8年*月2*日北京时间0*:0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楼开标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四号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8*0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黄河南大街*06号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86**6*6* 传 真:024-8680****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4***00000000*8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26.com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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