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便携式单除颤仪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宿州市立医院便携式单除颤仪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函
本公司受 宿州市立医院 的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其所需 的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询价采购项目:便携式单除颤仪(进口产品)一台 最高限价:*.*万
一、询价须知
*、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 在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要满足其技术要求 。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8 年 * 月 * 6 日 *4:*0至** 时,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 手工书写的谈判响应书将不被接受(法人授权书签字外)。
*、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 供应商必须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要求。
*、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条件: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宿州市立医院付全部货款的*0%,余款*0%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
*、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0%的履约保证金 。
8、质保期:不少于两年,终身维保。接到保修电话后24小时现场维修。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二、商务要求
(一) 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 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报价注意事项: 投标报价需单独密封并质保期限不少于两年,满足两年质保期限的权重为 *0%,每增加*年另得*0%,最高为*0%,最低投标报价权重为*0%,总权重最高者为中标人。
三 、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加盖公章 。
四 、其他
开标时间: 20*8 年 * 月 *6 日 ** 时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 宿州市立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 联系人:丁春丽 联系电话:0***- ****00*
手机:*8****6**28 邮编:2*4000
采购人联系人: 于双白联系电话:0***-*04*40*
监督电话: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