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进口医疗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为了满足临床需求,我院拟购置进口医疗设备一批。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6)*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一、进口论证时间: 20*8年*月*0日
二、进口论证专家名单:
论证专家姓名
单位
专业
朱细权
咸宁市政府法制办
法律咨询
廖衍忠
咸宁市中心医院
医疗设备
石权
咸宁市质监局
医疗设备
胡旺平
湖北科技学院
医疗设备
朱耀凤
咸宁市中医院
医疗设备
三、论证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因阐述
论证专家意见
*
车载呼吸机
*
车载呼吸机及呼吸机为医疗抢救设备,技术参考指标要求高,功能复杂,性能稳定,目前国内产品还存在不足,进口设备有明显优势,稳定性、安全性高,功能强,疗效好,且进口设备故障率低,寿命长,为满足临床对诊断的实际需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院申请购置上述进口设备。
拟采购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产品;为满足临床需求,同意采购进口设备。
四、采购单位: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8*02***
监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8*2**06
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