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骨科脊柱类耗材采购议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
各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组建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开展带量议价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药政发 [2**]号)、市医改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医改办发[20*6]*号)精神,经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耗材采购联合体*2月*日会议研究,即日起对骨科脊柱类耗材进行带量议价,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配送企业积极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生产、配送企业必须是已与市直耗材采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水电三局职工医院)确立供应关系的企业。未列入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生产、配送企业,不能参与本次议价。
二、资质要求:参与议价的生产、配送企业须同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生产、配送企业有效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市直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医用耗材产品目录报价表(附件2)。
4.现阶段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骨科脊柱类产品的购销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印后退回。
*.相关产品说明资料(材质、结构、性能、适用范围、专利号)及样品。
6.该产品在我省其他地市(或外省、市)的中标价格合同(原件、复印件、网上截屏或照片格式均有效)。
三、报名时间:20**年*2月**日8:00至20**年*2月*8日**:00
四、报名地点:安康市金州南路8*号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安康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静:0***-*2840** *8********8
六、资质审查时间:20**年*2月**日
七、耗材议价时间:20**年*2月**日
八、情况说明
*.本次未参与议价或议价未通过的产品,联合体各医疗单位不予采购,各生产、配送企业不得在联合体内销售。
2.在全省或本市范围内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中,若出现同品牌同规格采购的产品单价低于本次联合体议价结果(产品单价)的,按照该单位骨科耗材年度销售额的20%扣除作为罚金,并取消该产品在安康市市直联合体内销售资格。
*.签订供货承诺书,廉洁协议(附件*)。
4.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4)。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药品耗材
采购联合体耗材议价办公室
20**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