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管廊公司建设(阳光二路至阳光四路、凌云路至阳光五路、兴化三路至兴化五路)地质勘察项目 *、采购内容: 阳光二路至阳光四路、凌云路至阳光五路、兴化三路至兴化五路地质勘察 *、采购预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上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
及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提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