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 2、项目编号: GZZZ-20**A*0*8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心输出量测量仪 数量:一套 胃肠动力学检查系统 数量:一套 4、产品用途: 医用 *、进口理由: 心输出量测量仪:目前国内无同类成熟产品,故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胃肠动力学检查系统:目前国内无同类成熟产品,故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0*-20至20**-0*-2* *、ppp项目: 否 *0、采购人名称: 黔南州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都匀市其他剑江中路*2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8**0***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众智恒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04号智同呈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 彭芸 联系电话: **608*484*4 *2、财政部门:黔南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6号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8*4822*6**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黔南中医院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