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黄山宇隆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4*号)完成本项目采购,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采购单位、采购内容及预算
项目名称: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采购单位: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4*万元(租赁期三年,第一年*6万元,之后每年上浮*%)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现办公地点位于新安北路塘尾路路段,目前已被列入屯溪区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求*月*0日前完成搬迁。采购人拟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事故大队办公用房问题,租期三年。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要求,事故大队办公场所建筑面积**00平方米左右,有办事接待大厅,一定面积的停车区域,距离车管所等交通管理业务单位不宜过远。综合以上几点,黄山宇隆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屯溪区齐云大道4*号新潭故里办公楼符合要求。该办公楼共四层,总面积*4*0平方米,一楼为办公大厅,楼前约600平方米的停车场,位于交警支队车管所旁,能够满足事故处理工作的各项需要。故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黄山宇隆实业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三、专家论证意见
黄山宇隆实业有限公司的新潭故里办公楼地理位置靠近车管所,总面积*4*0平方米,有适宜作为事故大队办公大厅的一楼大厅及楼前600平方的停车场,无需二次装修改造。从办公时间的衔接性与办公用房的功能性等各方面考虑,同意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专家组人员:
梅文秋 黄山市审计局 审计师
汪海燕 安徽华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
王 耀 黄山市人民医院 会计师
五、此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20**年*月2*日至20**年*月28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如无异议,本项目将提交公共资源监管部门审批。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号
联 系 人:戴惠超
联系电话:********86*
集中采购机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楼
联 系 人:徐蓓娜
联系电话:0***-2**4**8
传 真:0***-2**4*6*
监管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2****8*
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年*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