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0*24-**0*S2*N0**4。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郫都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招标货物采购清单(共计2个包,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 肺震荡排痰背心 *个
2 血流变分析仪 *台
医用冰柜 *台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台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清单中所参与的单包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项投标。投标人对招标货物按单套及对应的配置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2、如果本次采购的设备国家实行生产或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
*、投标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已办理新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
4、供应商单位所属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年0*月20日至20**年0*月24日*:00- *2:00,*4:00-*6:*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A座*0*室(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年04月**日*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开标室(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A座**0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郫都区中医医院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南大街*42号
联系人:蔺科长
电 话:028-8**2*60*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26号
分支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A座*0*室
邮 编:6*00**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8-6***6*6*;6***6*62(传真)
电子邮件:cd@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