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潞政采JZ【20**-0*】
二、项目名称:潞城市人民医院医用救护车(20**)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报价,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预算金额:4*0000元
序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 医用救护车 辆 * 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2 呼吸机 台 * 车载设备
* 除颤心电监护仪 台 * 车载设备
4 负压吸引器台 * 车载设备
* 心电图机 台 * 车载设备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税收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的图片及参数说明。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本次谈判允许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价。
*、报价人应遵守我国(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北京时间:8:*0-**:*0,**:00-**: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潞城市中华西街*48号)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年*月**日下午*4:*0
2、递交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时间:20**年*月**日下午**:00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申江0***-6******
采购中心:张海军0***-6****0*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