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高档监护仪*台
二、采购预算价
*台采购预算为*8.*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企业须具备的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
(二)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4、企业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生产厂家需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6、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及用户名单;
*、提供两家以上近两年华东地区三级乙等以上非部队医院的同一产品的销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合同内容不得遮盖、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6年*月4日下午*:00
报名及领取标书地点:泰兴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泰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会议室。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