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提供近期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具有相应车辆销售资格;如果是代理销售商,应具有制造商或车辆改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车型需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同时能承诺在买方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辆上牌手续;
*.6、自动上车担架、楼梯担架、脊柱固定担架、吸引器等基础急救设施在满足各项技术指标的同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的原件,以及对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救护车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6*206-***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6-*22**,**-*6-*22*6,**-*6-*22*8,**-*6-*226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一:救护车及改装(含随车设施及服务)-(重固分站) 2辆
包二:救护车及改装(含随车设施及服务)-更新 4辆
*、交付地址:甲方指点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月内货物交付
*、采购预算金额:*040000(国库资金:*04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6-*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6-*2-*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6年*2月0*日至20*6年*2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0~**:00、下午**:*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号4楼报名和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6-*2-28 *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6-*2-28 *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青浦区城中南路4**号4楼
2、开标地点:青浦区城中南路4**号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2) 无线*G或4G上网卡;
(*) 开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 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材料;
(*)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浦华科路**0弄-*
地址: 城中南路4**号4楼
邮编: 20**00
邮编: 20**00
联系人: 刘军
联系人: 李慧颖
电话: 6****4*6
电话: **62*688*6*
传真: 6****4*6
传真: **8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