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6年朝阳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项目编号:[20*6]BGC-4**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控制金额(元)备注
* DR2 4800000.00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2 便携式彩超 * *00000.00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6*0000.00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4 电子胃镜 * *000000.00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电子胃肠镜 * 2200000.00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6 全自动药品分包机 * 2600000.00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小计 ****0000.00
本项目本次招标共6个包。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每一包中的设备、服务及工程不得拆包。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用途:医用
4、采购数量:*台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情况: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伍万元整(RMB****0000.00元),本次招标控制资金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伍万元整(RMB****0000.00元);超出本次招标各包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路
联系人: 侯老师
电 话:6***6*0*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层
联系人:吴亚鹏
电 话:6**62***-842
传 真:0*0-6***6*0*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8.投标人须出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完整的检测报告;
*.投标时需提供朝纪发【20**】2号令廉洁准入证明;
*0.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6年*月26日~20*6年*月*0日
上午*:00~**:*0;下午**:*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6年*0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会议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