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龙川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七)(重招)
2.用 途:医院用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内窥镜)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俞先生、谢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0*62-*288*2*、*2882*2 | 电话: | 0*62-6*****6 |
传真: | 0*62-*288*8*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 | 联系地址: | 龙川县 |
邮编: | ***000 | 邮编: | ****00 |
开户行: | 工行河源经纬支行 | ||
帐号: | 2006 022* **02 0**0 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