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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瑞昌市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瑞昌市卫生局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医疗设备一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RCZFCG-20**-**
二、项目名称:200MA(摄影机) *台、自动体外除颤仪*台、电解质分析仪*台、多功能牵引床*张、自动中药薰蒸机*台、心电图机*台。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四、采购预算:**.4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
2、投标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商应提供200MA(摄影机)、自动体外除颤仪、电解质分析仪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注册证、制造认可表及生产厂家的证件;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承诺书(含售后服务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投标人须知:
*、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正规、合格产品,并取得相关认证资格。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缴纳场地服务费*00元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年6月2日至20**年6月8日上午8:*0——**:*0;下午**: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每份2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认证资质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年6月*日上午**: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年6月*日上午**: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十一、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年6月*日上午*: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年6月8日下午*6: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招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未中标者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时间:开标前,逾时视同放弃。
收 款 人:瑞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南昌银行九江瑞昌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2*000648000*6(请在备注中注明付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董先生 ****02*2*4* 传真:0**2—48***0*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60*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