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MZZH20**HG04**
*. 项目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医疗设备 |
*批 |
人民币*44.4***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投标人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空气消毒器、麻醉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6.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
6.*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6.6 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年*月22日-20**年*月**日,每日*:00-**:*0,*4:*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内)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 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
*.*.6 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证件原件及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 投标时间:20**年6月**日*4:*0~**: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年6月**日**:00
8.*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内)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 法定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号
*2. 招标文件编制人:林桦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内)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
公司邮箱:MZZH**@*26.com
*4.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南支行
账号:4400**28**80**00****
注:此账号只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