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清单修改为: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
* #除颤起搏监护仪 *套 人民币22万元
2 #微生物鉴定分析仪 *套 人民币**万元
* 血气分析仪 *套 人民币**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上述采购清单中带“#”号的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条改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2,00*.00元(人民币贰仟零玖元)、包2¥*,00*.00元(人民币叁仟零玖元)、包*¥*,00*.00元(人民币壹仟零玖元)。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西段
电话:0**4-8**8*0** 传真:0**4-8**8*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超妍、戴琨琳、马倩升、张一非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26号*8楼/汕头市黄河路42号商贸城*幢**0室
电话:020-8**68**8-82*、*8*/0**4-88860**8 传真: 020-8**6828*/0**4-888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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