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 08*4- **02*02*
2.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 |
血液分析仪等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
8*248*66 |
福清市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年4月8日至20**年4月2*日每天上午*时00至下午**时00分(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8号屏东写字楼*8、**层。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8*8**86* 传真:0***-8**6**8*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根据闽检发[20*4]*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6.*、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货物涉及医疗器械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4、若所投产品为国家强制性产品,投标人应提供*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预算价:人民币 48万元整;(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8.投标截止时间:20**年4月28日 *4:*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年4月28日 *4:*0(北京时间)。
*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购,另加*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0*00*00040*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