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委托,对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所需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所需设备
二、项目编号:WBLZXYY-20**-MS00*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共*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者多包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项目。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设备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
第*包 | 透析中心所需设备 | 透析机(单泵)、透析机(双泵) | 进口产品 | *42**00 |
双极反渗透水处理机、ABS手摇床、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治疗车、抢救车、注射泵、负压引流装置、除颤仪、体重称、电子血压计 | ||||
第2包 | 慢病中心所需设备* | 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血气分析仪、肺功能测试系统 | 进口产品 | 28**000 |
视频气管插管镜 | ||||
第*包 | 慢病中心所需设备2 | 高能量无创呼吸机湿压治疗仪、多参数监护仪 | *00200 | |
第4包 | 多功能麻醉机 | 监护仪、多功能麻醉机 | *000000 | |
第*包 | C型臂 | C型臂 | *000000 |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货期:进口产品*0天,国产产品*0天。
4.交货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注明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记录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0.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年*月*6日至20**年*月20日,每天*:00—*2:00,*4: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室(太原市羊市街4*号)。
*.招标文件售价:*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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