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Z-**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中心受宿松县人民医院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二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控制价 |
* |
眼科A.B超一套 |
*0万元 |
4 |
角膜地形图一台 |
*0万元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00万元。
2、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总代理的授权书;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标书出售时间:20**年*月6日—*月*2日8:*0-**:*0;*4:*0-**: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宿松县孚玉东路商贸城*号楼*楼
*、联系人:陈女士 0**6-*602002
4、标书出售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本招标文件售价: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联系方式
甘先生 0**6-*84****
黄先生 **2*2**6***
六、更正说明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交易中心将在禁止该供应商在以后一年内参加本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2、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关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tb.susong.gov.cn/)招标文件栏、补遗答疑栏
*、第一次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将确认参加二次采购函传真至报名室报名(传真:0**6-*602002),也可来现场报名,将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