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技术要求
*.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购置内镜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参与投标 |
* |
高清电子内窥镜 |
* |
是 |
2 |
高清腹腔镜 |
* |
是 |
* |
高清晰单晶片宫腔镜 |
* |
是 |
4 |
电子阴道镜 |
* |
是 |
* |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宫腔监测诊疗系统 |
* |
是 |
6 |
耳鼻喉综合检查台 |
* |
是 |
* |
麻醉机 |
* |
是 |
8 |
高频电刀 |
* |
是 |
*. 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可直接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如非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生产厂家(如是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说明:投标文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如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是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还须出具生产厂家对该国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印章)。授权书如非中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4.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存在管理关系的。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明聪
联系电话:0**6-**6*206
传真:0**6-**6***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