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就医疗设备(项目编号:HZ20**-26*-*)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名称:医疗设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A包 | ||||
0* | 转运呼吸机 | 套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02 | 除颤监护仪 | 套 | * | |
0* | 自动除颤器 | 台 | 2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04 | 全自动心肺复苏机 | 套 | * | |
0* | 全胸脉冲排痰系统 | 套 | 4 | |
B包 | ||||
0* | 胰岛素泵 | 套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02 | 实时动态胰岛素泵监测系统 | 套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C包 | ||||
0* | 数字化病案数据分析平台(病案管理) | 套 | * |
2、用途: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
*、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预算为:¥***.*万元(其中A包:¥8*.6万元,B包:¥42.*万元,C包:¥6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年*月*6日至20**年*月2*日*:00-**:00(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号*00*;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书售价:¥*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A包:¥**,000.00元,B包:¥8000.00元,C包:¥*2000.00元。
4、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转入招标代理机构以下
*、联系电话:08*8-62222**6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