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4年医疗设备采购(重新启动) |
采购编号: |
06**-BT*40040000684A-2(*4A**40)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属医疗器械,应提供所供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2、供应商需具备所供产品(脑电图仪、多参数彩色心电监护仪)生产厂家认可的经销资格。 |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开始时间: |
20*4年*2月22日 **:*0 |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
20*4年*2月22日 *4:00 |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方式: |
现场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4年*2月*6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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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售价(元): |
*00.00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4年*2月22日 **:*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4年*2月22日 *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 |
谈判时间: |
20*4年*2月22日 *4:00 |
谈判地址: |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市未管所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0**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604室 |
经办人名称: |
罗成、王迪 |
联系电话: |
6**0**6*、6**0**0* |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
(02*)6**6*20* |
分包信息: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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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未管所20*4年医疗设备采购(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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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竞争性谈判—重庆市未管所20*4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4A**40)终审稿20*4*208重新启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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