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JAZBC20*4060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咨询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2-*82*6*2);
4、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4年*2月*2日至20*4年*2月*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00~*2:00时,下午**:00~**:00时。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06房)。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
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B、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C、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
D、投标人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报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2-*82*6*2)
F、本项目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4年*2月*2日至20*4年*2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五个工作日。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4年*2月**日*时00分-*时*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4年*2月**日*时*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4年 *2月 **日*时*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江北东江二路*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06房)。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288**28
联系地址:江北东江二路*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06房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2-*8262**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