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七医院电脑型骨质疏松治疗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七医院电脑型骨质疏松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W2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项目联系电话:0***-8*8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七医院
地址:福州市8**北路2*8号
联系方式:黄科0***-8*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谢0***-8*80**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0*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合同包总价 | 是否进口 |
* | *-* | 电脑型骨质疏松治疗仪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万元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其他资格证明: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 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4)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年0*月0*日 **:06至20**年0*月24日 **:*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0*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年0*月**日 **:00
五、开标时间:20**年0*月**日 **: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0*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