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器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县交招标[20*4]0**-*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二标段:应急用便携式B超机;
三标段:辐射台、微波治疗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各标段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4年**月*日--- 20*4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 下午*4:*0-*6:*0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报名受理室)。联系人: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4年**月2*日上午*:*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8*0** 新乡县监察局0***-*08***0
新乡县审计局0***-*0**02* 新乡县检察院0***-**2*2**
新乡县人民医院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