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鄄城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综合项目一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与设计项目 | * |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非联合体投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燃气热水炉、燃气锅炉的经营、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b、联合体投标:⑴太阳能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的经营、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⑵锅炉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燃气热水炉和燃气锅炉的经营、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锅炉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燃气热水炉和燃气锅炉的销售、安装等;2.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A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燃气热水炉和燃气锅炉为同一生产厂家且生产厂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6.太阳能平板集热器和太阳能玻璃管集热器为同一品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太阳能生产企业和燃气锅炉生产企业或太阳能生产企业和燃气锅炉代理商组成联合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家;**.代理商的自中标公示结束*日内,需提交厂家授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顺延中标人。 | 60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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