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新院区景观工程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盖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按照废标处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单位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提供报名截图。6、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持回执单现场报名,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06*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