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的委托,对 定量心肺复苏培训考核系统,等离子/电切镜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20*8**-*00408-00*4,440*00-20*8**-*00408-00**
二、采购项目名称:定量心肺复苏培训考核系统,等离子/电切镜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定量心肺复苏培训考核系统 | *套 | 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 | 人民币2*.*万元 |
包组二 | 等离子电切镜系统 | *套 | 合同签定后*0个工作日内 | 人民币*8万元 |
本项目分2个包组,投标人可就任何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同一包组不得分拆。本项目包组二为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包组一设备采购本国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包组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或备案;
*、包组二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如该包组设备不需要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承诺公平竞争;
*、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证明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② 20**年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成立不足*年的,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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