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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口腔医院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CT *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2,**0,000.00元人民币自筹资金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0%,*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40%,余款*0%质保金于验收合格后*年内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如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该产品为本厂家生产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所投包中有非本厂家生产的产品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4年*月26日*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20*4 年*0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月28 日*:00 时至*:*0 时
八、投标保证金:22,*00.00 元人民币,交纳方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4年*0月28日*:*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00**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88***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张华宇 (04**)88***60*
投标程序咨询人:张辉 (04**)88***60*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88***6*0
传 真:(04**)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