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普宁华侨医院 的委托,对 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制氧设备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24-*40*D4*N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制氧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变频式) |
*套 |
人民币*2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应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的产品代理或经销授权文件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6.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所投产品应为在国内依法注册和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8.所投产品具有经省级或以上药监部门复核备案的《注册产品标准》,和经省级或以上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注册检测报告》,文件均需涵盖所投产品型号(按单机组最大产氧量划分型号)
*.投标人应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竞争记录,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于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现场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26号*楼
电话:020-**6*2**2
传真:020-**6*2**6
联系人:
采购活动监管部门: 普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26号2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26号2楼)
十一、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邓超妍、戴琨琳、张一非 |
采购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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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0-8**68**8-82*、*8* |
电话: |
066*-222***2 |
传真: |
020-8**6828* |
传真: |
066*-222***2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26号*8楼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流沙玉华路 |
邮编: |
**0080 |
邮编: |
-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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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20*0*6*06*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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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