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04-0* [公开]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DC-20*8-4-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冬、刘坤
项目联系电话:0*0-6*8020**-80**、8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0*0-6****2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冬、刘坤 0*0-6*8020**-80**、80*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
项目预算(万元)
*
心脏彩色多普勒
超声波诊断仪
*
套
是
**0
简要技术要求:用于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到本单位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4、投标人需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8年04月0*日 *6:02 至 20*8年04月*6日 *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00元人民币/本,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8年0*月02日 0*:*0
五、开标时间:20*8年0*月02日 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84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入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入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