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洛宁县中医院委托,现对洛宁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采购编号:LNCG20*4—082*H。
二、采购项目:
洛宁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分两个标包。
三、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专业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00万元。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地点: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四楼)。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保证金:*000元(现金交纳)。
有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或医疗器械生产制造认可,业绩简介以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印鉴),到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五、谈判时间:
六、谈判地点: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地址:洛宁县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