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区域影像中心信息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QPZFCG20*4-0**;
2、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区域影像中心信息系统;
*、项目内容:
包件一:青浦区区域影像中心信息系统硬件部分;
包件二:青浦区区域影像中心信息系统软件部分;
4、工期:合同签定后*0天内(包件一、包件二同步实施完工,并通过相关验收)
二、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信产部停止审核前最后一期前有效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ISO*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核心设备(存储、服务器、交换机、医用竖屏、UPS)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人须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和常驻的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包件二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软件企业资质或CMMI-*及以上认证。
2)投标人须具有ISO*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出具PACS/RIS软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所投PACS软件产品及*D影像三维后处理功能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
*)所投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
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8号一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8号一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8号*0*室
邮编: 20**00
联系人: 张晔星
电话: 02*-***2*486
传真: 02*-***2*486
电子邮件: rockzyx@*26.com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邮编:20000*
联系人:殷涛
电话:02*-6***0642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