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招标编号:GXTC-*46*0*2
2. 本项目预算为42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已办理进口产品采购审批。
*. 招标货物名称及要求: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4.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00元/本,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 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此类投标设备);
(6) 投标货物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注册并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标仪器、设备的销售资质,同时应取得制造厂家的授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4年*月*日至20*4年*月*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00至**:00;下午*:00至4:00(北京时间)。
6.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此类投标设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货物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注册并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标仪器、设备的销售资质,同时应取得制造厂家的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号科行大厦**0室。
8. 投标截止时间:20*4年*月2*日上午*:*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开标时间:20*4年*月2*日上午*:*0(北京时间)。
*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0号东长安饭店二层会议室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cg.bjchy.gov.cn)上同时发布发布。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邮 编:*00044
联 系 人:翟海峰
电 话:0*0-6262****、**8**88***8
传 真:0*0-826****4
电子信箱:gxzbbjf@*6*.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0*0*0**0*020*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28*60*0044*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