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救护车及车载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打开 zh06*第二册 发售稿.pdf 第一册企业公开招标(货物类).pdf)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4年6月*日至20*4年6月**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46*ZH00CL6*
*. 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救护车及车载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救护车 |
一辆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日历内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
人民币**0,000.00元 |
包组二 |
车载配套医疗设备 |
一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日历内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
人民币*80,000.00元 |
注:①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②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各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包组一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所投车辆须为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具有CCC认证证书;
6.*.*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6.*.4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包组二
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2所投主要产品(急救呼吸机、除颤监护仪)须提供(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为非制造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
6.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2.4所投主要产品(急救呼吸机、除颤监护仪)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6.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6.2.6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6.2.*本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4年6月*日-20*4年6月**日,工作日*:00-**:*0,*4: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8.*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8.*.*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适用包组二);
8.*.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包组二)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4年6月2*日*4:*0~**: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4年6月2*日**:00
投标及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号开标室。
*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0.*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6-**8*4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0号(大金鹰大厦)2楼
项目咨询:黄先生
招标文件售卖及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赵小姐
联系方式:0**6-26*84*8 、0**6-26*84**
邮政编码:***000
电邮:CL26*84*8@*6*.com
传真:0**6-26*84**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6* **80
**.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646 8**0 **00 4*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