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乙方的发展扶持力度,有效调动乙方的业务发展积极性,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补贴基本要求
乙方与甲方签定《电信业务代理合同》,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 (路/街道)[钟山区人民中路黄河医院旁],建设实际营业面积[*00]平方米的实体店一个,并向甲方交纳[20000]元信誉保证金
二、补贴标准
(一)门店运营补贴
*.乙方开办电信专营店,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关于专营店的业务、终端等方面的约定。按甲方[《关于六盘水分公司优化调整20*6年渠道补贴政策的通知》(中电信六盘水〔20*6〕*40号) ]文件中渠道运营补贴的规定,给予乙方门店运营补贴。即“专营店月度运营补贴=发展用户价值×补贴比例”;该店的基础补贴比例按200%执行,当月均移动有效单产品4*元档及以上套餐用户发展量达*0户及以上的按*00%比例进行补贴;具体由甲方取数并计算出具体补贴金额,与乙方沟通确认后,予以补贴。
2.补贴按月兑现,发展用户价值为该门店当月发展用户,在延续到第四个月账期时,前三个月所有有效出账用户行成的可列收收入平均值。
(二)装修费用补贴
乙方根据甲方中电信六盘水渠道〔20**〕*8号文件中相关门店VI标准进行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门店专营店或全网通店的性质,按甲方[《关于六盘水分公司优化调整20*6年渠道补贴政策的通知》(中电信六盘水〔20*6〕*40号) ]文件中装修补贴的标准,装修补贴为[60000]元,装修补贴与任务量挂钩,即月均移动有效单产品达40户或20户宽带及以上(宽带与移动按*:2折算),套餐保底为4*元档及以上分4个季度清算,装修标准如下。
*.室外门头:按照甲方中电信六盘水渠道〔20**〕*8号文件中规定的门头VI规范,根据门店性质进行装修。
2.营业受理背景:按照甲方中电信六盘水渠道〔20**〕*8号文件中规定的背景墙VI规范,根据门店性质进行装修。背景墙面积不小于整个墙面的40%。
*.终端销售区:通过样机陈列,吸引用户体验,并设置*-2个活动专柜,用于陈列和展示主推机型,包括活动主推机型柜台和特殊机型柜台,公司要求的上柜机型必须达*00%。
4.业务办理区:充分满足正常电信业务办理需求。
*.体验/客户等候区:本区域设置与业务办理区相邻,为用户提供座位、茶水等服务,并协助用户完成业务办理资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