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石狮市锦尚镇卫生院委托,对石狮市锦尚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招标编号:XMWS20*4-Q02*
2、项目名称:石狮市锦尚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当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时,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4年*月2*日至20*4年6月*0日(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在上述时间内按下述地址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联系邮寄。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件。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遗失或延误,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概不负责。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4年6月**日上午*:*0(北京时间)之提交到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4D-*4E,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地点: 20*4年6月**日上午*:*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4D-*4E开标室开标。
**、以上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4、供应商对招标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8060*80**进行投诉或提出。
采购人:石狮市锦尚镇卫生院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488**2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4D-*4E
邮编:*62000
电话:0***-22**86** 传真:0***-22**860*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0***-22**86**陈小姐 电子邮箱:xmwscg@*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00*0*040024*26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4年*月2*日